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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孕妇要注意预防眼病 [打印本页]

作者: klxiaoyu    时间: 2013-4-26 16:21
标题: 孕妇要注意预防眼病
孕妇要注意预防眼病

相信有很多女性朋友都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准妈妈要小心眼病?今天在这篇文章里,就详细为大家讲解一下:

眼科专家介绍说,妊娠是妇女一生中的大事,为了让胎儿有个舒适的成长环境,孕妇身体机能如内分泌、血液、心血管及免疫功能等会发生较大改变,以利于胚胎的发育。这些身体功能上的改变会对眼睛造成程度不同的影响,甚至带来似是而非的眼病。

那么,准妈妈具体要警惕哪些眼病呢?眼科医生指出,准妈妈在妊娠期应注意预防以下三种眼病:

(1)干眼症:正常的眼睛有一层泪液膜,覆盖在角膜及结膜之前,其功能是保护眼球并有润滑作用。怀孕期间眼睑水肿会导致眼睑发炎,使得泪液膜中的水液层更易蒸发。怀孕末期约有80%的妇女泪液分泌量会减少,使泪液膜的均匀分布受破坏,容易造成干眼症。

(2)屈光不正:妊娠妇女的角膜弧度在怀孕期间也会有所改变, 且在怀孕末期更加明显。据研究报道,角膜弧度在怀孕期间会变得较陡,屈光检查时有0.25~1.25屈光度的改变,产生轻度屈光不正现象,导致远视及睫状肌调节能力减弱,看近物模糊;若有近视的话,近视度数则会增加。这种异常现象多在产后5~6周恢复正常。怀孕妇女如果出现远视或近视度加深情况,可在分娩一个月后再验配眼镜,如此验出的度数才会相对准确。

(3)眼角膜水肿:怀孕妇女因黄体素分泌量增加及电解质不平衡, 易引起眼角膜及晶体内水分增加,形成眼角膜轻度水肿。怀孕期间眼角膜的厚度平均增加约3%,且越到怀孕末期,水肿越明显,角膜的厚度增加也越明显。角膜水肿常影响角膜反射及保护眼球的功能。这种现象在产后6~8周就恢复正常。

乐瞳叶黄素温馨提醒各位准妈妈:怀孕后半期因头部静脉血压降低,所以眼压也较低, 产后两个月可恢复原来的眼压;有些孕妇会产生轻度的眼皮下垂或眼皮色素加深现象,都可在产后得以改善;有些妇女在孕前可能已患有某些疾病,如视网膜病变等眼病,怀孕后会使得原有眼病症状加重,但这也多为暂时现象。所以各位幸福的准妈妈,一定要多加小心哦,为迎接你可爱的宝宝出生,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眼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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