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4-1-13 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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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同日,证监会方面亦表示将按《指导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有别于普通股的优先股试点工作已被正式提上日程。但《指导意见》并未对优先股试点的行业进行具体限制。优先股通常采取固定股息,且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业内普遍认为,优先股发行方一般将集中在银行、电力、交通等净资产收益率(ROE)较高,且业绩较为稳定的高负债、低估值行业中,在此条件下,优先股市场规模或较为有限。
另一方面,眼前国务院虽已定调优先股试点工作,但其具体实施仍待相关细则及配套政策的出台与完善。同时,多位上市银行人士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经营层对优先股试点工作已有所准备,但仍需等待相关监管部门的细则落地,方可开展具体工作。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综合多家券商及基金研报,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将市净率小于2、资产负债率大于50%,ROE(增发条件)超过6%,且分布在金融、电力、采掘、交通、建筑五大行业的上市公司纳入统计后发现,有64家满足前述条件的上市公司具备发行优先股可能。前述公司多以中央、地方国资控制的蓝筹股为主,其净资产总和达7.82万亿元,按《指导意见》要求,公司发行优先股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这意味着,上述64家公司的优先股发行募资额最高可达3.91万亿元。
据标普统计,美国优先股市场规模从1990年的530亿美元增至2005年的1930亿美元,截至今年10月,美国市场中活跃的优先股面值达3900亿美元,占其总市值约2%,其中80%为金融类企业。若以2%的同比例计算,对应沪深两市24.78万亿总市值的优先股市值约为4900亿元,仅为前述统计上市公司最高可发行额度的12%。“国内优先股的发展应该没有(美国)那么快。”沪上一位投行人士王朝(化名)表示,“国务院虽未对行业和财务指标做具体要求,下一步应该会由各对口监管部门逐步提出。”但王朝同时指出,由于国内市场广泛存在股价估值偏低、增发困难以及分红较少等问题,优先股的推出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此类短板。(更多贷款资讯:成都淘贷网 成都小额贷款 成都个人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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