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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资本新规配套细则-淘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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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09:3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资本办法》),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通知,再次公布了4个资本监管配套文件,旨在增强资本监管的有效性,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市场约束功能。在7月19日下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中,银监会指出:“《资本办法》发布以来,资本监管国际规则有了新的变化,国内商业银行在实施过程中也希望对部分原则性规定予以进一步明确。”

      去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发布《资本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三版正式落地中国。为配合《资本办法》的实施,2012年12月初,银监会发文明确了过渡期内分年度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及合格资本工具的认定标准。据本报记者了解,2013年4月,银监会表示今年将重点推动减记型二级资本工具的试点发行,并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权益类资本工具的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银监会就资本定义、外部评级机构的认定、风险缓释、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等九个领域进行解释,涵盖了《资本办法》的方方面面。《资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之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各级资本工具应从相应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银监会本次明确,对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为虚增资本而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或由银监会认定为虚增资本的相互持有的,同样适用对应扣除法。

      早在去年12月,银监会发文明确了非普通股资本工具吸收损失的触发条件。而此次银监会又规定,因触发转股导致的新股发行必须在公共部门注资之前,以防止公共部门的注资被稀释。根据《资本办法》规定,银监会对获准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商业银行设立并行期,至少持续3年;并行期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资本底线调整系数分别为95%、90%和80%。而本次银监会进一步明确,为确保资本计量的审慎性,3年并行期后,银监会将继续使用该资本底线。(成都淘贷网  成都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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